以下转自移民社会学专委会公众号新移民视界对我所黎洁教授的专访。
一、专家介绍
黎洁,西安交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人口与发展研究所,教授,博导,人口与发展政策研究中心主任。中国人口学会理事,中国社会学会移民社会学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陕西省人大常委会三农工作咨询专家。美国斯坦福大学生物系高级访问学者。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陕西省三秦学者“易地扶贫搬迁可持续发展研究创新团队”带头人。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3个和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1个、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1个,以及主持和完成了国家发改委西部司、教育部、国家统计局等省部级课题以及其他政府委托项目30多个,合作主持国际合作项目3个。发表中英文学术期刊论文80多篇,出版个人专著或合著11部。以第一完成人获得了陕西省科学技术二等奖、教育部第六届和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人文社会科学)三等奖、陕西省第十三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等科研奖励。
二、访谈内容
1.继“十三五”实现易地扶贫搬迁农户全面脱贫后,进入“十四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的政策走向应该突出哪些特点?
“十四五”时期主要是要加强对易地扶贫搬迁农户的后续帮扶,短期内的政策仍以国家发改委等多部门印发的《关于印发2020年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中所提出的完善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培育及就业帮扶、公共服务、拆旧复垦复绿、权益保障、社区管理等内容。长期来看,易地扶贫搬迁地区大多为农村贫困地区,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应围绕促进搬迁户“稳得住、能致富、可融入、有保障”,结合我国推进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的相关改革与政策。如2020年之后我国将转入对相对贫困的治理,扶贫工作体系和治贫策略也会变化,对易地扶贫搬迁户的一些帮扶措施也会发生变化。我国在十四五期间也将持续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尤其是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一直是我国农村综合改革、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重点。易地扶贫搬迁农民大规模人口迁徙,搬迁农民日益“离农”和“进城”,呈现出搬迁农民与土地分离问题,导致人地关系的矛盾,急需对搬迁地区土地资源进行优化再配置,搬迁户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处置日益重要。随着国家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深入和农村土地市场化程度提高,将赋予搬迁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更加完整的权能,盘活搬迁户的土地资源,扩大土地产权结构对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开放性等。
2.易地扶贫搬迁的政策走向易地扶贫搬迁更多针对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攻坚结束以后,对于这类群体的帮扶将会发生哪些转变?
易地扶贫搬迁针对“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的贫困人群,政策实施初期多采用输血式、临时性的转移支付帮扶,随着搬迁农户逐渐摆脱绝对贫困,后期帮扶措施应该朝向普惠式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转变。搬迁农户由于资源禀赋的差异导致生计和适应性能力出现差异,后期帮扶也应该分类施策,针对不同群体采用不同的帮扶措施。
3.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措施实施目前有哪些困难?
从易地扶贫搬迁农户当前生计现状和后续发展来看,对易地扶贫搬迁户的后续扶持措施面临如下一些突出困难:
首先,搬迁安置社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还需进一步配套和完善。易地扶贫搬迁基础设施建设确保了搬迁农户享有良好的居住环境,但实践中也存在安置社区建设前期缺乏科学配套和规划,如一些安置社区建设缺乏污水治理、垃圾处理等配套设施。搬迁安置社区往往重视基础设施等硬件建设,但安置社区治理、社区服务体系等软件建设存在较多问题。
其次,2020年之后我国一些精准扶贫政策是否延续、如何变化尚不明确,扶贫固定资产的管理问题突出。如资产收益扶贫、投入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扶贫资金的保值与增值。前期政府投资建设的扶贫固定资产也存在后续管理难题,如一些安置社区配套的光伏发电设施的管理等。
再次,对易地扶贫搬迁农户的就业与产业帮扶存在较大难点。由于搬迁地区普遍县域经济不发达,还需要想办法帮助搬迁劳动力就业和促进搬迁地区的产业发展。
当然,也存在体制和机制的障碍。易地扶贫搬迁农户后续扶持措施涉及农户生活的多方面,尤其是理顺城乡之间的制度衔接是后续扶持中的重点和难点。如搬迁农户的权益保障。当前政府在此的主要工作是给搬迁户安置房颁发不动产证,但搬迁农民在迁出区的土地权益保障,以及如何促进搬迁农户土地的“盘活、流动和保护”也是一个难点。
4.如何看待易地扶贫搬迁与城镇化关系?
从政策导向上,国家积极推进两者相结合。早在2016年2月国家发布的《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国家发改委2016年推进新型城镇化的5个重点任务中,就提出了推进易地扶贫搬迁与新型城镇化相结合。《关于进一步加大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力度的指导意见》 也明确提出“推动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与推进新型城镇化、 压茬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衔接”。尤其是国家发展改革委的《2020 年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也提出“推进大型搬迁安置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顺应大型搬迁安置区转向新型城镇化建设新阶段的发展要求, 加快推进搬迁人口市民化进程,强化产业就业支撑”。
从实际效果来看,易地扶贫搬迁促进了搬迁迁入地区的常驻人口城镇化。如据官方数据,陕西省2011年启动了避灾扶贫移民工程,“十二五” 时期通过分类引导搬迁群众就地、就近、有序进城入镇,使陕南陕北城镇化率分别提高了4.6和4.78个百分点。陕西省十三五移民搬迁工程提出推动“居住集中化, 管理社区化,设施城市化,农民市民化”。易地扶贫搬迁农民进城入镇、实行城镇化集中安置大大提高了陕西一些地区的城镇化水平,尤其是在经济相对滞后的陕南三市,如安康白河县城镇化率从 30.4%提升到 45%。
总体上,易地扶贫搬迁推进城镇化的突出特点是脱贫攻坚接轨新型城镇化。由于易地扶贫搬迁农村人口主要向中心镇、县城积聚,表现为县域城镇化,或者说,易地扶贫搬迁推动了县域内就近城镇化。在当前国际国内双循环发展战略背景下,县域城镇化是一个理论和实践的热点。当前有必要从理论上系统研究易地扶贫搬迁地区脱贫攻坚如何接轨新型城镇化、如何促进进城搬迁贫困农民市民化。
5.今年国家发改委出台文件,要求“加快推进搬迁人口市民化进程”,对于搬迁群众的市民化问题,应该从哪些角度着手?
目前我国针对市民化的研究有进城农民工市民化、城郊失地农民市民化和居村农民市民化等。搬迁农户市民化属于特殊的就近市民化范畴。不同类型农民市民化有一些共同规律。如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都涉及城市进入环节( 教育等公共服务、住房、就业等) 、城乡衔接环节( 社会保障等城乡衔接) 、农村退出环节(农房及宅基地、承包地、林地、集体资产等权益的妥善处理),面临着城乡二元体制和农村集体所有制两大制度约束。
对于搬迁农民市民化而言,其目前主要是实现了从恶劣生存环境向适宜生产生活环境的转变、从分散居住向社区居住的转变。易地扶贫搬迁农民就近市民化的关键是要就业有支持、公共服务有质量、农村权益有保障。因此,需要促进搬迁农民就业非农化,深化土地制度改革、完善社会保障、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推进城乡社会管理一体化等。
此外,不同进城入镇方式带来的农民市民化有其特点。如易地扶贫搬迁农民与土地关系更为密切,脱农程度低,生计更依赖土地。此外,不同的进城方式带来的农民市民化对公共服务的需求,应该由不同的政策所覆盖。如进城农民工主要面临随迁子女的教育、保障性住房、收入问题(同工不同酬)等。而易地扶贫搬迁农户市民化面临的最主要问题是生计和就业问题、搬迁安置社区的居住和治理问题。针对进城入镇易地扶贫搬迁这类群体的市民化应突出劳动力培训、就业、低保、公益岗位等方面的帮扶措施,以及构建和完善安置社区服务体系。
6.易地搬迁带来大量人口迁移,迁出区人地关系发生调整,那么,为提高农地利用效率,保护生态环境,迁出区的农地政策应作出怎样的调整?
首先,加大农地流转。一是政策方面,当前农地“三权分置”政策目的在于促进农地流转,但实际落实并不好。二是现实实践中,搬迁农户流转意愿较强,但没有流转市场,导致农地转出难问题。因此,搬迁地区应该进一步加大农地流转市场建设。
其次,建立健全搬迁地区农地退出机制。据我们调查数据,易地扶贫搬迁农户有一定的农地退出意愿,搬迁地区建立健全农地退出机制条件日益成熟。因此,可把握第二轮耕地承包期即将到期的时机,以政策引导有条件的搬迁农户退出农地,逐步扩大转让范围,转让对象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向本镇农村户籍人口,能够坚持从事农业的工商资本应该也被允许接受退出农地。
7.搬迁安置社区在农户后续发展中发挥什么作用?社区建设应重点突出哪些内容?
社区作为我国基层治理的重要组织单位,是联结基层政府与民众的纽带。搬迁安置社区不仅是搬迁移民的生活聚居区,也是促进搬迁移民实现稳定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载体。搬迁安置社区建设要突出公共服务的社区化,以社区为载体,以居民实际需求为导向,推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提高公共服务的可及性;同时,应完善社区组织架构和治理体系,构建以党组织为核心的多元主体参与的治理模式,有效的解决搬迁群众的实际困难,满足其生活需求;此外,也应加强社区文化建设,推进移风易俗,丰富搬迁群众文化生活,使其能更好的融入社区,适应新生活。
8.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进行中出现搬迁农户的适应性和融入性问题,该采取哪些措施让搬迁户能够“稳得住”?
通过前期的调研和访问,由于搬迁地前后距离较近,我们认为易地扶贫搬迁农户在搬迁前后的适应性和融入性问题并不太突出。在不考虑收入问题的前提下,易地扶贫搬迁农民的适应性和融入性问题的解决,最为重要的还是农村新型社区管理,完善安置社区的公共服务有助于解决搬迁农户在社区中遇到的各种生活问题。可以通过完善安置社区治理、提供文化、培训、教育等社区服务的方式来更好地实现搬迁农户的适应性与融入性问题。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B39cEsksz4f1FKgCFLaKrw